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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设立“优秀骨干教师特殊津贴”
网上收集 2015/9/8 10:01:30 (682)

  近年来,云南曲靖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通过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表彰,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了广大教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吸引了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2014年,云南曲靖市人民政府设立“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从2014年起,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不超过330名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在三年内按月计发政府特殊津贴共计人民币5.4万元(每月1500元)。

  据介绍,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由曲靖市人民政府设立,其申报、推荐、评选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表彰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所需奖励经费每届1782万元,专家评审工作经费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分年拨付,在职期间按月计发,每月1500元。政府特殊津贴由市财政局按年度分期拨付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及时拨付到县级教育部门或相关学校,县级教育部门再拨付相关学校,由学校按月发放给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者从下月起停发特殊津贴。特殊津贴获得者可以连续申报评选,但再次申报的教师必须在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后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

  2014年9月1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孙成科等329名教师享受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决定》,市政府召开了第30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对329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了表彰激励。从2014年9月起,按月发放每月15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

  评选表彰的“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工作中,积极承担学校和教育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和教研任务,组织课题实施和承担培训新任教师等任务。每年至少承担并完成一次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至少进行一次县级及以上的教研教学成果交流活动,在本校本学科内帮扶2名以上新任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加强曲靖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与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推动曲靖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曲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表彰,提升了教育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力推动了曲靖市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阅读(68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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