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有市民向新闻热线反映:燕子山小区东路施工工地附近未设警示灯,5日夜间有人在此处摔伤。
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当事人谭先生。他告诉记者,5日21时,他骑电动车载着孩子回家,经过燕子山小区东路11-1号大门时,他突然感觉车头往下一沉,整个人和车重重摔在了地上。谭先生说,落地时他的手和脚在地上蹭了一下,添了些皮外伤。但当时顾不上查看伤势,他赶紧爬起来找孩子。“孩子从我背上滚了过去,摔到了对面。孩子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但他着地时摔到了头,趴在地上哇哇大哭。”
6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燕子山小区东路冶金宾馆一带,找到了11-1号大门东侧的施工坑。一位在现场的工地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燕子山小区东路11-1号前方的是燃气管道的作业井,用于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宿舍的天然气改造工程,为了尽量不干扰居民正常出行,施工方将施工时间挪到了晚上,计划5日晚间挖沟实施改造,6日晚间完成路面回填。“当时路面挖开了,有一条东西向的沟,不宽也不算深。我们在路北放了一块围挡。”李先生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环境。记者提出,按照他所还原的情况,大部分作业面仍无遮挡,且未设反光警示条或警示灯。他表示认同,承认存在疏失。
李先生表示,6日13时许,他已给谭先生发去短信,承认他们有责任,承诺愿意出检查费和医药费,但谭先生拒绝了这一提议。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由于工程进度影响多户居民恢复供气的时间,燕子山东路工地已恢复施工。施工方承诺,待6日工程结束后,愿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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