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惠州市惠东县民政局副局长赵有智专程前往该县多祝镇读光村,给前几天遭雷击意外身亡的村民吴某的父亲,送上一本存有20万元的存折,这是中国人保财险惠州市分公司支付的20万元赔款。
据惠东县政府介绍,8月12日下午,惠东县多祝镇吴某及其母亲、叔叔在田间抛秧,突然天空打雷下雨,他们急忙准备回家时,一道雷电击中了吴某,后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此前本报报道,单是惠东去年就曾发生过多次雷击事故,共有5人不幸遭雷击身亡:2014年5月16日傍晚,惠东县白盆珠镇上厈村村民林玉存为了给家人加餐,独自冒雨前往屋前的沟渠捕鱼,不慎遭到雷击身亡。2014年7月21日下午,惠东梁化镇埔仔存新光村4名村民因劳作时遇雨,进入村旁小屋避雨,遭到雷击全部身亡。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转移灾害风险,减少受灾群众直接财产损失,去年年底,惠州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与中国人保财险惠州市分公司签订了惠州市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合同,政府出资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口按人均2元的标准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承保期限为3年。凡属惠州市农村户籍的人员在惠州市辖区范围内(含海域,下同)由于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水旱、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冰雹、寒冷、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和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具体理赔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最高限额为2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人员残疾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据悉,惠州市共为2167665名农村户籍人口投保,其中惠东就有62万多户。
中国人保财险惠州市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主动开展定损理陪工作,积极协助受害人家属到民政局、派出所、医院、村委会等办理索赔资料,自接到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理赔工作,并于8月18日向惠东县民政局支付20万元保险赔款。惠东县民政局当即为受害者家属开立银行账户,并于8月20日上午把存有20万元保险赔款的存折交到吴某父亲手上。这是此项惠民保险的首宗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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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