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网友“天天bibi”向网友反映,深岩燃气坪山大万瓶装气服务点,距离他的住宅楼仅有两米左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实际上在深圳,这些瓶装气服务点,大多分布在城中村内或住宅区附近。那么,相关法律、法规对瓶装气储存、经营场所,是否有相关规定呢?
根据市住建局公布资料,深圳瓶装气企业共有12家。包括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深南燃气有限公司、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华安利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燕山燕鹏石化有限公司、龙岗顺威煤气有限公司、深岩燃气有限公司等。
查询这些瓶装气企业的官网资料可以发现,这些企业瓶装气的服务点,大多分布在城中村及老旧的住宅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能在居民楼内,而且还要有安全距离。但安全距离到底在什么范围,《消防法》中并未列明。
不过《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二十三条又规定:燃气企业设立瓶装燃气服务点,服务点储存的燃气钢瓶容积总量不超过0 .36立方米。
《深圳市燃气条例》2007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而深圳燃气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承认,“服务点储存的燃气钢瓶容积总量不超过0 .36立方米”这一规定,与《消防法》存在法律冲突。
8月2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深圳市住建局燃气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深圳市燃气条例》正在修订当中,专家评审正在进行当中。在瓶装气监管方面,瓶装气供应站点建设需要市住建局的审批,便民服务点则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大万瓶装气服务点已经投诉过很多次,现在这个服务点已经基本不放燃气瓶了,晚上这些瓶是必须要清走的”,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负责燃气安全监管的金先生告诉记者,市民对燃气服务点的安全性存在担忧,但《深圳市燃气条例》中又设置了储存标准,作为主管部门,无法要求服务点撤离,“便民服务点要求的0.36立方米,大约相当于10瓶15公斤的瓶装气,便民服务点如果一瓶气也没有,实际上也实现不了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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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