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沙区政法委组织的“体验干警一天”政法开放日活动中,参与体验的市民志愿者蓝勇就跟随沙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刘孟川一起,对违法打伞上路的摩托车进行了现场查处,两名先后被查的驾驶员接受了处罚。
“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这一规定。”刘孟川说,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是直接罚款200元,但在日常执法当中,考虑到摩托车驾驶员大多是贫困人群,交管部门对违法摩托车驾驶员开展人性执法,主要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罚,一般是处以扣1分或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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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