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自己的姓名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吗?10日下午,“以案说法——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讲座在重庆图书馆举行,此次讲座是“百姓课堂·法治讲座”的第一讲,由上海和华利盛(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静主讲。她以案例的形式向市民讲解了我国公民的主要人身权利,吸引了不少听众到场。
姓名权是什么?
陈静介绍,民事权利主要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而人身权又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的人格权,比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都是大家听说过,但是可能知道得并不那么详尽。
姓名权是什么?“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陈静称,但自己的姓名不是想改就能改的,也不是想取什么就取什么的。
名字不能随便取
陈静举例道,2009年,济南人吕某想给女儿起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名字——“北雁云依”。但派出所以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的条件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除非是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陈静表示,所以说,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是合法的。
此外,她还提到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的问题。“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陈静说,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预计将办15场主题讲座
据介绍,“百姓课堂·法治讲座”是重庆图书馆讲座的全新系列,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委法治办主办,重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协办,着重打造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宣传普及的有效平台。今年,预计将举办15场主题讲座,内容包括网络法律边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及投资理财法律风险预防等。
主讲人介绍:
陈静,知名律师,上海和华利盛(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市第二届十佳女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系,曾为国家公务员,供职于珠海航道局。陈静律师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成功办结了数百件法律业务,先后担任隆鑫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等多家协会、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实务经验,享有良好的职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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