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傅今年42岁,是一名职业大货车司机,经常驾车往来于两路城区和大盛镇之间。李师傅有轻微近视,但从不戴眼镜。他有一个驾车习惯:只要在光线不好的时候开车,向来只用远光灯,“把道路照得亮亮堂堂的,就是再近视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昨日傍晚,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李师傅忙完一天的活儿驾驶大货车从两路回大盛镇。和以前一样,李师傅一路上还是开着远光灯一路狂奔。20时许,李师傅驾驶的大货车行驶至石船镇十字路口,这里行人众多,车流量大。忽然间,他看到对面驶来一辆红色长安小货车,眼看两车越来越近,在会车的一瞬间,长安小货车竟径直冲上了路中央的绿化带,车辆在和绿化带护栏碰撞后瞬间发生了侧翻。
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至事故现场。长安小货车驾驶员仅受了点皮外伤,并无大碍。“警察同志,都是因为对面那个大货车开远光灯照我,我被强光灯晃得啥子都看不到,这才撞上绿化带翻车的,我有行车记录仪可以拿给你看。”长安小货车驾驶员张某这样向民警指认。听到张某这样向民警“控告”自己,李师傅当时还十分委屈地反驳:“我是下车来救你的好不好?你可不能诬赖好人啊!”
民警通过张某的行车记录仪看到,的确如张某所说,对向行驶的大货车开启远光灯行驶,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显示一片白光。同样看了行车记录仪画面的李师傅也承认了自己开启远光灯行车的事实。
李师傅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会车是引发此次交通事故的诱因,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民警依法对李师傅作出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要部分赔偿对方损坏的修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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