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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人住房转让税收新政“满月”
网上收集 2015/5/14 0:00:00 (426)
  今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如今,“新政”满月,来自苏州地税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一个月来,该局受理个人存量住宅转让纳税申报共计8708套,按照“新政”标准,合计减免营业税8493万元。

  数据显示,一个月来,全市个人存量住宅转让纳税申报共计8708套,日均成交348套,相比“新政”出台前日均成交量224套,增加124套,增长55.36%。其中,成交满2年(含2年)不满5年的二手住宅2197套,占当期成交二手住宅总量的25.23%,合计减免营业税8493万元。

  “新政实施的这一个月,恰逢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我们围绕‘新常态、新税风’的主题,将个人转让二手住宅营业税减免新政渗透到税法宣传活动中去,效果突出。”苏州地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宣传月中,地税部门及时修改二手房交易宣传资料,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创业园、走进楼宇等开展活动,通过网站、报纸、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同步提醒新政的实施。同时,地税部门还时刻关注二手房成交量的日均变化情况,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成交量大幅上涨情况,及时补充人力、做好窗口应对工作,保证纳税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数据显示,这一个月中,苏州地税12366热线关于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政策咨询量增加到了260多次。
阅读(42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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