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2000元求票未果 “十三钗”疯狂抢看
2000元求票未果 “十三钗”疯狂抢看
网上收集 2011/9/24 15:20:09 (1178)

 放映厅门口严防死守  

  《金陵十三钗》看片要求:

  1、点映是在影院的VIP厅,最多容纳22人观影。

  2、为了防盗版,22个座位观众人数最多控制在十七八个人。还有三四个是内部监督人员。

  3、凭身份证购票入场。4、所有观众入场前接受安检,手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都不能带进场,观众进场之前必须存包。

  张艺谋的新片《金陵十三钗》申奥成功了,她将代表内地角逐明年奥斯卡的最佳外语片奖项。昨日,影片低调地在北京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开点映。而为了防盗版,出品方新画面将电影票价抬高至200元一张,每天一场,观众人数控制在20人内。7天的电影票,在开票一个小时内全部售罄,有网友甚至开价2000元一张都没能购得入场券。网友笑言,这明显就是为了冲奥而设下的公开“内部放映”。对此,新画面公司相关负责人潘先生回应道,《金陵十三钗》全国公映的时间是12月16日,现在离这个时间点还有将近三个月,奥斯卡要求影片必须走“商业放映一周”的程序,但对我们来讲,防盗版是此次放映更核心的工作。

  防记者 传有媒体2000元求票未果

  按照奥斯卡奖的规定,所有报名参赛明年奥斯卡奖的影片都必须在2010年10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之间至少在商业影院放映一周,而确定代表中国内地参与明年奥斯卡奖最佳外语片主角的《金陵十三钗》则最迟要在9月24日之前开始为期一周的商业影院放映。昨日上午,这部被张伟平号称剑指10亿票房的高水准影片,低调地在北京开启了“点映之旅”。

  昨日一大早,北京媒体同行就开始前往点映影院,尽管是个工作日,放映时间也是早场10点钟,票价也高出平日,200元一张,但前来排队买票的观众排起了长龙。1个小时之内,7天的点映场次全部售罄。据北京媒体同行透露,这次点映是在影院的VIP厅,最多容纳22人观影。“当天的电影票在开票之后10分钟就卖完了,基本上没有媒体买到点映场次票。”与此同时,微博上也流传着“‘十三钗’需凭身份证购票”、“购票者均为事先安排的工作人员”、“普通观众根本不可能买到票”,还有“媒体记者开价2000元求票均未果”等等传言。

  防盗版 22个座位最多十七八个观众

  针对网络传言,新画面宣传负责人潘先生昨日对华西都市报记者否认了购票者是内部人员的说法。

  “我们今天在北京报纸做了广告,这些观众都是看着广告来的。而安排在VIP厅也是出于防盗版的考虑。”潘先生称,现在距离《金陵十三钗》上映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如果现在有盗版流传对影片的伤害极大。“所以我们此次电影的核心工作就是防盗版。除了要凭身份证购票入场以外,我们还要求所有观众入场前接受安检,手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都不能带进场,观众进场之前必须存包。我们将票价提高到200元也有控制观众人数的考虑,毕竟全国有那么多观众想看‘十三钗’,而可以提前看到的只有一小部分。为了防盗我们真不想让太多人看。”

  潘先生也承认,这一次并没有对媒体放映,此外,为了防盗版,22个座位的VIP厅观众人数控制在十七八个人。“还有三四个是我们内部的监督的工作人员。”

  防泄密 一号女主角还是半张脸

  在做点映的同时,《金陵十三钗》的首张海报也随之曝光,画面上,近景的一名女子穿旗袍,但只露了半张脸,烈焰红唇尤为突出,依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中景的贝尔颇有深意地望着这名女子。这名半张脸女子应该是十三钗中的一号女主角玉墨,这一次张伟平仍采用严防死守、绝不曝光的营销手法。

  不过,眼尖的网友却发现,这张海报不管是构图还是色调,都与李安导演《色戒》的海报有几分相似。 华西都市报记者马丹

  一点风声

  看完“十三钗”没说不好的

  ●“这不是一部中国意义上的伟大电影,也不是一部亚洲意义上的伟大电影,这是一部世界意义上的伟大电影!——麦特文化传媒总裁陈砺志曾在微博上评价

  ●北京同行在首场电影结束时,对观众进行采访。所有接受采访的观众均表示自己事前并不知道昨天《金陵十三钗》将上映,而自己则是来电影院购票观看其他电影时“意外得知”《十三钗》正在点映售票。而这些观众对影片也给出了“超越原着”的评价,“最欣赏影片对人性的刻画!”

  相关链接

  “十三钗”剧情

  张艺谋酝酿了4年、投资6亿拍摄的电影《金陵十三钗》根据严歌苓小说改编,讲述了1937年的南京,一个教堂里几个神职人员、一群躲在教堂里的大家闺秀、13个逃避战火的秦淮河风尘女子以及6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伤兵,面对南京大屠杀的故事。

阅读(1178)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