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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章将处罚 汕头市拟出台新规整治交通
网上收集 2011/5/6 18:08:03 (206)

    近日汕头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记者从中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动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将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同时也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处以罚款等。近段时间来,不少市民认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交通道路参与者各自的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市日益拥堵的交通环境。

    助力车违反规定或将扣留

    据悉,《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动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以及人力三轮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同时自行车销售企业在销售自行车时,应当对自行车统一编号、敲印、登记,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电动自行车由于其自身重量较轻,本身上路行驶的安全性能较低,再加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没有受过专门驾驶技能训练和考核,驾驶技术很难得到保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由于电动自行车未参加“交强险”,调解处理比较困难,导致事故受害人很难得到应有赔偿。此外,由于目前电动自行车并未核发牌证,驾驶人冲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对于助力车拟禁止在道路上行驶,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表示了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政府在“治摩”上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了那么多时间,市民都在盼着早日不再见到摩托车左穿右插的险状,如果放开电动自行车登记,那么“治摩”腾出来的路面和方便,有可能一夜之间就被电动自行车占领。市人大代表杨时鸿建议,我市除了规范禁止助力车上路的惩罚制度外,还应从“公交汽车能不能满足市民要求”这一方面去考虑,进一步发展汕头的公交车系统,改善一定的道路设施,才能真正使“拟禁助力车的行驶”这一规定得到落实。人大代表陈月笙也表示,尽管我市拟禁止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动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会给部分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但是政府是从群众出行安全的角度考虑,希望市民能理解并支持,她也表示,随着公交事业不断加大投入,市民出行相信会越来越便捷。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助力车拟禁在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车辆可以予以扣留,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员处以200元的罚款。

    行人违章接受处罚三选一

    “行人、骑自行车的人违章不仅极易引发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在日常的管理、处罚上也存在着很多难题。”日前记者在长平路采访时不少执勤民警告诉记者。,这种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难的现象即将得到缓解,《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马路上驾驶自行车,成年人骑自行车只准在安装的固定安全座椅内搭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的儿童,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同时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酒后不得驾驶非机动车上路。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接受处理:(一)按规定缴纳罚款;(二)协助交通警察劝导、疏导交通;(三)现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录像。据悉,协助劝导、疏导交通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录像不少于两小时。选择协助交通警察劝导、疏导交通或者现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录像的,可以不予罚款处罚。

    采访中,不少私家车主向记者表示,由于法规的不健全,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存在管理难、处罚难等问题,目前市民和流动人口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几乎没有红绿灯观念,乱穿马路,翻越路障,跟机动车抢道等现象相当普遍,轻则阻碍交通,重则造成交通事故。“新的法规使得民警执法有了依据,相信对于交通状况好转大有好处。”飞厦中学的周老师告诉记者。

    “我市行人违章的现象确实存在,在流量大的路段更加严重。”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不少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自觉性不是很高,”对于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违规的处罚,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表示支持态度。陈月笙和杨时鸿认为,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交通法规就必须接受处罚,出台法规明确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后的处罚,能较大程度上使我市交通环境得到改善,使交通规则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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