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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强化综治考评工作 畅通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
网上收集 2011/5/3 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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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综治考评领导小组2010年的考评结果显示,与2009年相比,省直单位及直属二、三级单位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率,同比下降了11%。
综治工作与考核、评优、提拔挂钩
2007年开始,湖南开始对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进行综治考评。2009年起,考评结果纳入省委经济工作会通报表彰。而去年,全省有近300个省直一级单位、近4000个二、三级单位参与考评。
从案(事)件发生情况来看,省直单位和直属二级单位没有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案(事)件,8类主要刑事案件数量在前两年逐年大幅下降的前提下,继续下降11%。
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省直综治委副主任王秋沙认为,“实实在在的数据,凸显了各省直单位对综治工作力度的加大。”
原来大部分单位综治工作是部门负责,在一些单位属于后勤保卫工作范畴,并只对本级机关负责。去年起,综治工作被纳入各部门党组(党委)的议事日程,大多数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绝大多数垂直管理的单位还制定了针对本系统的考评办法或细则,逐级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工作部门的综治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状。
“以前的口头上明确,变成了签约式的、具有实际约束力的责任制。”王秋沙说,有单位还将综治成绩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绝大多数经营性质单位将综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直接影响到相关责任人的工作绩效和工资收入。
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矛盾
刘力伟肯定,各单位积极推进平安机关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不过,正处于加快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集中凸显期的湖南,“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他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化解矛盾放在突出位置”。首先是要畅通民意和诉求表达渠道,具体来说,领导干部要带头接访、带案下访、亲自包案,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合理诉求。
其次,在省直单位要带头形成尊崇法治、依法行事的良好氛围。
刘力伟介绍,省委、省政府已明确,将在全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省直部门要率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
他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群众面对面,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化解矛盾。
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建设、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困难和问题。
“对工作不力、业绩不佳、群众不拥护的干部,要坚决换下来。”刘力伟说,今年的考评结果将继续在全省经济工作会上通报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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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