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湘潭县村民黄某华报警:其农业银行卡丢失,卡内现金112000元被全部取走。受案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摸底排队,一对青年男女和一对中年男女进入侦查员的视野。侦查员立即将青年男女的照片打印出来后,带着照片进社区、学校,挨家挨户进行打听。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反复走访调查,侦查员终于了解到青年男子名叫汪某,家住衡山县马迹镇。妻子宋某,父亲名叫汪某信,母亲唐某,正是调查取证中作案的中年男女。
4月12日,侦查员立即赶往马迹镇,在东湖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抓获四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交代:2011年3月31日晚7时左右,汪某与妻子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衡山县两路口营业所门口捡到黄某华丢失的信用卡后,套取了密码,随后和父母共同作案,在不同地方分多次从卡内取走现金112000元。
目前,黄某华被取走的112000元已被全部追回,犯罪嫌疑人汪某、汪某信、宋某被刑事拘留,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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