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回国后入户广州且在广州市属单位工作的人员
提交资料:1、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复印件,验看原件;
2、 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3、 提供广州市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 提供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约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5、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安家费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由本人到中心交齐有关材料 —> 中心初审 —> 评估小组评审 —> 送人事局审批 —> 送市财政局审批 —> 市财政局划拨专项款到我中心 —> 通知留学生到中心取款
申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办理机构: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庭开
联系电话:8620-8356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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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