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停驶登记或者复驶登记。
办理材料: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申请停驶登记的,交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办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车管总所
投诉电话:
市局:110
交警支队:86564481
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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