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提供的材料:
1、审核申请书一份;
2、试制样图或样品(彩色地图报彩色打样图,单色地图报原稿复印件)一式两份;
3、送审电子地图,除报送软盘、光盘外,还须报送与软盘、光盘内容所表现的主要地理要素相同的回放纸质地图;
4、编制地图及产品所使用的底图资料说明;
5、编制地图集(册)的技术设计书;
6、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关于出版单位地图出版范围的批准文件或者出版地图的单项批准文件;
7、编制地图单位的测绘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1)市国土资源部门协审、初审意见
(2)报省国土资源厅办文窗口
(3)测绘管理处提出审核意见
(4)报厅领导审批(涉及外省、国界线的报国家测绘局审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邮政编码:510620
工作电话:020-38817476
电子邮件:wms@gdlr.gov.cn
联 系 人:王梦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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