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方案拟明年起实施
酝酿多年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方案(下称统保方案),拟于明年起正式实施。
昨日记者从广州旅游市场获悉:根据统保方案,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最低保额将从9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最高赔付额将达80万元,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难以界定的责任都有望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统一由“第三方”——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事故责任。
创新
成立事故鉴定委员会
旅行社责任保险其实并非新法规,2001年已有相关法规出台;但全国性的统保方案则属首次提出。
南湖国旅向记者透露,以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购买和理赔,都是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投保。赔付条款和责任的认定,也均由保险公司单方面敲定,旅行社和游客因此均处被动地位。由于旅游产业链条较长,涉及组团旅行社、地接旅行社、旅游车出租方、酒店、景点等多个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赔付多少等,常常都难以明确。因此,一直以来旅行社责任保险索赔困难、赔付效率低下等问题频频出现。
据广之旅相关负责人介绍,统保方案最大的进步,就是“第三方”——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成立,它是由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机构,将改变以往旅游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一言堂”的局面,从而有效解决“定责难”和“先行赔付难”两大问题。
从简
千元赔偿可向导游拿
根据统保方案,每人赔付金额将从原来的最低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赔偿额明确为80万元,旅行社可自由选择从20万元至80万元的额度进行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的“基本险”中,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比较难界定的责任皆被明确列入了保障范围。此外,旅游事故处理的过程中还允许“简易快速处理”,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赔偿,游客可直接从导游或领队处获取。
目前,游客如遇到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耽误或取消或影响行程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不给予任何赔偿。但本次酝酿出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除有“基本险”外,同时还提供了五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供旅行社自由选择。此外,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或因自然灾害、战争、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旅行取消的,都有望向保险公司索赔。
专家建议
想获双重保障 可加买意外险
新快报讯 (记者 陈琦钿)旅游专家提醒:以往游客出游的两大保障一是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如同“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由旅行社购买。意外险则由旅行社代游客购买。
虽然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对旅行社各项行为有了详细规定以保障游客利益,但如果因游客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不听导游劝阻强行前往危险区域,团队自由活动时间发生意外等,则不属于旅责险赔付范围内。因此游客出游,最好另外购买一份意外险,为出游打造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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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大事记
●上世纪90年代:旅游意外险由国家旅游局规定强制购买,但存在“每团一买”、按人头计算保额、仅限旅行时间的短保期、由旅行社代游客购买等限制。
●2001年:对旅游意外险进行升级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应运而生,保期改为一年有效,国内游、出境游最低保额分别不低于8万元和16万元。但仍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自行购买,旅游事故责任归属由保险公司确定。
●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方案或于2010年元旦起实施,实现了保险额度攀升、保险标准全国统一、投保范围扩展、责任鉴定方式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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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